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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e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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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求事項
1) 同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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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IRS) 要求交換中涉及的不動產– 被放棄(正在出售的財產)和替換(被用於交換的財產)為“同類”,並且該不動產必須是用於貿易或業務中的生產性用途或用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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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地產而言,“同類”的定義非常廣泛。位於美國(50 個州或哥倫比亞特區)境內的任何不動產均被視為同類不動產。外國不動產不能納入交易。在少數特殊情況下,可以包括美國領土上的不動產,例如美屬維京群島、關島、北馬裡亞納群島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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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加州出租的獨立屋的投資者可以將其換成亞利桑那州的公寓大樓。同樣地,投資者可以將他在亞利桑那州的倉庫交換成紐約州的零售商業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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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主要居所或作為庫存或「炒賣」的房產不符合交換條件
2) 同一個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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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財產的所有權必須與放棄財產的所有權均以同一個體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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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人出售放棄的物業後轉爲以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 (single-member LLC)獨立實體持有替代物業的所有權時,可以例外。
3) 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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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天期限 – 投資者從出售放棄物業那日起有 45 天的時間選定替代物業。時間從Escrow結束日期開始計時,到第 45日凌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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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天期限 – 替換物業的購買必須在放棄財產的 Escrow 結束日期起 180 天內完成。
4) 替換物業確定
在 45 天內確定替換物業時,有 3 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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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物業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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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確定 3所物業。這些物業的單獨價值或組合價值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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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確定的物業都必須被購入,但最終購入的替換物業的總價值必須等於或大於放棄物業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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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價值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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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的物業數量沒有限制。然而,所確定的物業的總價值不能超過被放棄物業價值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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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確定的物業都必須被購入,但最終購入的替換物業的總價值必須等於或大於放棄物業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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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價值選項(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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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的物業數量沒有限制。但是,您最終購入的替換物業的總價值必須等於或大於您在 45 天內確定的所有房產價值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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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合格的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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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延遲資本利得稅責任,投資者不可以在「實際」或「間接」的情況下收受到放棄物業的銷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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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對收益的權利必須轉讓給合格的中介機構,這就可以限制了投資者在交換完成之前獲得和使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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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劃早期就聘請合格的中介機構非常重要。 1031 交換必須在放棄物業escrow結束之前建置。 在放棄物業escrow結束後才嘗試建置 1031 交換則會令交換無效。
6) 物業銷售收入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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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 100%遞延資本利得稅,所有放棄物業的銷售收入必須存入 1031 交換帳戶;並且所有資金必須重新投資於替換物業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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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未存入1031交換帳戶的收益將被視為「Boot」並需繳稅; 已存入1031 交換帳戶中的任何資金如果沒有被重新投資到替換物業,將被視為「Boot」並需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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